产品名称 贝亲婴儿防晒露SPF16 PA+
批准文号 国妆特字G20140108
批件状态 当前批件
批准日期 2014-02-13
批件有效期 4
卫产许可证号 (2008)卫妆准字06-XK-0007号
产品名称备注 贝亲婴儿防晒露SPF16 PA+
产品类别 防晒类
生产企业 贝亲母婴用品(上海)有限公司
生产企业地址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北盈路405号
备注 1、实际生产企业:上海东色日化有限公司,地址: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团路258号,卫生许可证号:(2000)卫妆准字06-XK-0031号。 2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,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。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化妆品产品技术要求
HZGT20140108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中文名称:贝亲婴儿防晒露SPF16 PA+
汉语拼音名:BEI QIN YING ER FANG SHAI SHUANG SPF16 PA+
【配方成分】
表1  贝亲婴儿防晒露SPF16 PA+ 产品配方
序号 原料中文名称 使用目的
1 环五聚二甲基硅氧烷 溶剂
2 环五聚二甲基硅氧烷 防晒剂
二氧化钛
聚甘油-3 聚二甲基硅羟乙基聚二甲基硅氧烷
氢氧化铝
硬脂酸
3 溶剂
4 双丙甘醇 保湿剂
5 聚二甲基硅氧烷 润肤剂
6 异壬酸异壬酯 润肤剂
7 甘油 保湿剂
8 棕榈酸乙基己酯 润肤剂
9 PEG-10 聚二甲基硅氧烷 乳化剂
10 角鲨烷 润肤剂
11 柠檬酸钠 pH调节剂
12 羟苯甲酯 防腐剂
13 甘草酸二钾 皮肤调理剂
14 羟乙基纤维素 增稠剂
15 生育酚乙酸酯 抗氧化剂
备注: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配方中的某些成分可以不列在标签的成分表中。
【生产工艺】
1、将A相加入真空乳化机的搅拌釜内,加热至指定温度,搅拌使其充分溶解均匀。
2、将B相加入真空乳化机的溶解槽中,加热至指定温度,搅拌使其充分溶解均匀。
3、将A相和B 相加入真空乳化机中,均质几分钟后,保温搅拌一定时间。
4、冷却降温至指定温度,然后加入C相,缓慢搅拌,脱泡几分钟。
5、冷却至一定温度出料。检验合格后,用灌装机灌装,包装成品,检验合格后入库。

A相有:1号、2号、5号、6号、8号、10号和15号原料;
B相有:3号、4号、7号、9号、11号和14号原料;
C相有:13号原料
【感官指标】
颜色:白色;性状:乳液;气味:稍有原料气味;其他:无
【卫生化学指标】
表2   卫生化学指标
检验项目 指标
≤1mg/kg  
铅(以铅计) ≤40mg/kg  
砷(以砷计) ≤10mg/kg  
苯基苯并咪唑磺酸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二苯酮-4 和二苯酮-5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对氨基苯甲酸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二苯酮-3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p-甲氧基肉桂酸异戊酯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4-甲基苄亚基樟脑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PABA 乙基己酯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丁基甲氧基二苯酰基甲烷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奥克立林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水杨酸乙基己酯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胡莫柳酯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乙基己基三嗪酮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亚甲基双-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双-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 申报配方中无此成分  
【微生物指标】
表3  微生物指标
检验项目 指标
菌落总数 ≤100(CFU/g)  
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≤100(CFU/g)  
粪大肠菌群 每克产品中不得检出  
金黄色葡萄球菌 每克产品中不得检出  
铜绿假单胞菌 每克产品中不得检出  
【检验方法】
表4   检验方法
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
卫生化学指标 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“卫生化学检验方法”中汞的检测方法第二法 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法
铅(以铅计) 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“卫生化学检验方法”中铅的检验方法第一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
砷(以砷计) 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“卫生化学检验方法”中砷的检验方法第一法 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法
防晒剂 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“卫生化学检验方法”中防晒剂的检验方法第一法 高效液相色谱-二极管阵列检测器-梯度洗脱法
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 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“微生物检验方法”
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“微生物检验方法”
粪大肠菌群 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“微生物检验方法”
金黄色葡萄球菌 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“微生物检验方法”
铜绿假单胞菌 《化妆品卫生规范》(2007年版)“微生物检验方法”
【使用方法】
请先摇匀后取适量于手,并均匀涂抹于外露皮肤。
为保持防晒效果,请每隔2-3小时重新涂抹。
手巾擦拭及游泳后请重新涂抹。
注意事项:
● 请勿在未愈伤口或发红发肿的部位使用。
● 如有异常或不适请停止使用,并咨询皮肤科医师。
● 请置于阴凉干燥处常温保存,并请置于婴幼儿无法触及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。
● 粘附在衣物上时,请用洗衣剂等小心清洗。
【贮存条件】
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
【保质期】
本产品保质期为3年 标注格式为: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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